兴业银行长沙分行关于企业账户服务公告


尊敬的客户:

根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相关要求,现将本行企业账户服务标准、资费标准、办理时限、投诉专线公告如下:

一、服务标准

1、企业开立账户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①企业营业执照正本(原件);

②企业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件(原件),如授权他人办理还需要出具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授权书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件(原件);

③两位财务联系人身份证件(其中一人可为法人)(原件);

④企业公章、财务专用章、法人名章;

⑤开立非基本存款账户的,还需要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其他结算(资金)证明文件

2、为保证企业资金安全,本行在为企业开立账户时落实下列手续:

①开户机构在账户开立前,实地走访企业实际经营场所开展尽职调查,了解企业经营情况并识别企业受益所有人。

②开户机构按规定审核企业开户证明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采取面对面、视频等方式向企业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核实开户真实意愿;企业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应按规定签署《账户服务协议》及相关《告知书》等。

③开户机构直接与企业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经办人交接开户回执、网银密码、网银U盾等重要物品。

本行遵循风险防范为本、安全与效率并重的原则,优化企业账户开户服务。

二、资费标准

免收对公账户开户费,其他相关业务服务价格参见《兴业银行服务价目表》。

三、办理时限

本行积极采取措施,充分利用“兴业银行”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手机银行等电子渠道为企业提供开户预约服务,缩短企业现场业务办理时间。企业线上预约完成后,我行原则上两个工作日内进行开户意愿核实及尽职调查,对于符合企业账户开立条件的客户,自账户开立之日起即可办理资金收付业务。

四、企业账户服务监督电话

分行专线:0731-85329321

总行专线:95561

感谢您对我行业务的支持与理解!

特此公告。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