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止身份证件到期未及时更新的个人客户账户交易的公告

尊敬的客户,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我分行将于2018年3月起对身份证件到期后未及时更新且无合理理由的个人客户名下全部账户中止办理业务。前期我分行已对身份证件到期尚未更新的客户进行了统一通知,今后会提前90天对即将到期客户进行统一通知,为避免影响业务的正常办理,请保持手机和电话畅通,并请于接到通知后三个月内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前往就近兴业银行网点进行更新,谢谢配合。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2018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