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2012年第九期万利宝-私人银行人民币理财产品(系列)于2012年12月7日成立,产品到期日为2017年2月24日,每隔1年可提前赎回。2014年11月20日至2014年11月27日为本理财产品第一次发行的理财资金的第二个赎回开放期,客户可在此期间申请提前赎回。现将赎回安排相关信息作如下说明:
发行期次 | 第二个收益起始日 | 第二个收益分配日 | 第二个赎回开放期 | 第二个赎回资金到账日 | 客户实际年化收益率 |
第一次发行 | 2013年12月6日 | 2014年12月5日 | 2014年11月20日 至 2014年11月27日 |
2014年12月5日 | 6.8% |
备注:
1、客户应于赎回开放期内营业时间至兴业银行营业网点办理理财产品赎回业务。
2、赎回方式及赎回费用:可选择部分赎回与全额赎回,本理财产品无赎回费。
3、赎回收益的计算:本理财产品的理财资金截至第二个收益分配日2014年12月5日(不含)期间的收益将按年化6.8%于2014年12月5日分配。
4、赎回资金到账日原则上为2014年12月5日,如遇节假日或出现理财产品协议书上所述的大额赎回情形的可顺延。
5、若客户未在赎回期内赎回本产品,则本产品自动存续。下一投资阶段的客户参考年化收益率为5.9%(具体信息请查看本理财产品2014年11月19日公布的信息披露公告)。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