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由于融资人提前还款,投资标的将提前到期,根据产品说明书条款:“在理财产品存续期内,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出现重大变更或者其它突发事件和因素引起金融市场情况出现重大变化以及其它原因导致兴业银行认为本理财产品已经不适合继续帮助投资者实现投资目标的,兴业银行有权宣布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兴业银行决定于2016年03月29日提前终止兴业银行2014年第四期万利宝私人银行人民币理财产品第3款,具体要素如下表:
产品代码 | 产品名称 | 起息日 | 原理财 到期日 | 提前终止日期 | 提前终止 兑付日 | 期限(天) | 客户实际年化净收益率 |
94514043 | 2014年第四期万利宝私人银行人民币理财产品第3款 | 2014-06-25 | 2019-06-24 | 2016-03-29 | 2016-03-30 | 270 | 6.5%;600万以上(含)6.7% |
本产品的客户本金和收益将于2016年03月30日返还至客户指定账户。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兴业银行的信赖与支持!敬请继续关注兴业银行“天天万利宝”系列理财产品。
兴业银行
2016-0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