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2008年个人外汇实盘买卖业务竞赛活动公告

兴业银行南京分行2008年隆重推出南京地区个人外汇实盘买卖业务竞赛活动,竞赛细则如下:

一、奖项设置:

一等奖2名各奖励4999元人民币;

二等奖3名各奖励2999元人民币;

三等奖5名各奖励999元人民币。

二、参赛条件(下列条件必须同时满足):

(一)开户时间:凡在2008年9月30日大赛结束前,在兴业银行南京分行签约开户的所有个人外汇宝业务的客户,自动成为真实交易大赛的参赛者,如无意参赛请于大赛结束日之前向兴业银行南京分行提出异议,并声明不参加此次大赛。

(二)参赛资金标准:参赛日均外币资产金额必须在500美元或等值外币以上。

(三)参赛交易量标准:活动期间以实际发生的交易量进行统计,且累计交易量在1000万美元以上(含)的客户。

(四)竞赛时间:从2008年7月1日00:00开始至2008年10月01日00:00。(本规则所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客户交易时间以银行交易系统时间为准。凡遇我国法定节假日或国际金融市场休市,交易时间调整以银行公告为准。)
三、评比办法

以客户竞赛活动期间的累计交易量进行排名,竞赛期间在各货币之间进行外汇买卖交易,客户交易量实行单边统计,最终在兴业银行外汇交易管理系统中按照客户的兴业银行理财卡卡号进行提取计算,若客户拥有多张兴业银行理财卡进行外汇交易,则每张均单独进行评比,而不按客户姓名进行累计统计。兴业银行外汇交易管理系统按照即期汇价将客户交易的非美货币自动换算成美元为单位计算交易量,最终按照交易量大小排序。

四、竞赛规则:

(一)参赛选手自愿交易,自负盈亏,一切交易均遵守本次组织者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的相关规定。

(二)参赛者必须通过兴业银行个人外汇实盘买卖交易系统参与交易。

(三)竞赛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公布最终获奖排名。

(四)竞赛期间账户若销户的客户,不参与评比。

(五)所有获奖参赛者的奖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将根据交易帐户的预留信息联系客户本人,经客户签字确认后直接划入客户本人的兴业银行理财卡中,相关税费由客户本人自理。

(六)若竞赛期间,本行推出外汇保证金业务,可能修改竞赛规则,届时将按本行公布的新比赛方案执行。

(七)本次竞赛的解释权归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所有。

咨询电话:025-86791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