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理财产品名称:兴业银行南京分行2009年第六期特别理财计划(信贷资产信托受益权投资)--A款、B款
2、成立时间:2009年10月29日
3、理财产品成立规模:产品最小成立规模1000万元,但最高不超过7000万元
4、理财产品收益支付时间安排:
第一次收益支付的时间为:2010年2月5日
第二次收益支付的时间为:2010年2月12日
5、信贷资产信息信贷资产清单如下:
序号 | 主债务人名称 | 资产种类 | 债权本金(万元) | 贷款利率(%) | 贷款到期日 | 保证方式 | 保证人名称 | 对应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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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江阴市富仁高科有限公司 | 短期流贷 | 1000 | 5.841% | 2010-2-2 | 保证 | 江阴市镍网厂有限公司/ 江阴市富仁机件厂/自然人一名 | A款 |
2 | 江苏省无锡蠡园经济开发区发展总公司 | 短期流贷 | 4000 | 5.31% | 2010-2-4 | 保证 | 无锡湖滨企业公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
3 | 江苏三木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短期流贷 | 2000 | 5.31% | 2010-2-11 | 保证 | 江苏三木集团有限公司/ 宜兴新乐祺纺织印染有限公司/自然人四名 | B款 |
| 合计 |
| 7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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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理财产品到期参考年化收益率等测算:
理财产品到期参考年化收益率(含银行管理费) 3.7%
银行管理费:0.2%
本条所列各项数据,均为假定信贷资产的债务人不发生违约、不发生提前还款情形下所估算的预期数据。
在信托项下信贷资产本息未能完全如期回收的情况下,须根据信贷资产本息实际回收情况计算投资者应得本金及收益,即每一元理财本金当期已实现的本金及收益=(当期分配的信托利益-当期银行管理费)÷理财产品成立规模。
在发生全部借款企业完全丧失清偿能力的最不利情况下,本金将全部损失。
特此公告。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