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银行宁波分行关于企业账户服务标准、资费标准、办理时限的公告


尊敬的客户:

根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相关要求,现将本行企业账户服务标准、资费标准、办理时限、投诉专线公告如下:

一、服务标准

1、企业开立账户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①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均可);

②企业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件(原件),如授权他人办理还需要出具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授权书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件(原件);

③两位大额付款确认联系人身份证件(原件);

④企业公章、财务专用章、法人名章;

⑤开立非基本存款账户的,还需要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编号”(针对取消开户许可证核发的企业);

⑥《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制度规定的其他开户证明文件。

2、为保证企业资金安全,本行在为企业开立账户时落实下列手续:

①开户机构按规定审核企业开户证明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根据客户风险程度选择采取面对面、视频、录音电话等方式向企业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核实开户真实意愿;企业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应按规定签署《单位银行账户服务总协议》等。

②开户机构直接与企业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经办人交接开户回执、网银密码、网银U盾等重要物品。

本行遵循风险防范为本、安全与效率并重的原则,优化企业账户开户服务。

二、资费标准

1、对公账户开户手续费:50元/户。

2、其他与账户服务相关收费请参见本行服务价目表。

3、小微企业相关费用减免手续请联系开户机构。

三、办理时限

本行积极采取措施,充分利用“兴业银行”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手机银行等电子渠道为企业提供开户预约服务,缩短企业现场业务办理时间。开户如手续齐全,企业线上预约完成、信息提供充分、开户资料齐全有效、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开户意愿核实真实及尽职调查合规的,原则上一个工作日办结,账户自开立之日起即可办理资金收付业务,但对于资料不全、存在可疑情形的需加强开户审核,将适当延长开户时间。

四、企业账户服务投诉受理专线

24小时投诉受理:95561分行投诉受理专线:0574-87205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