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分行个人客户综合积分奖励活动

一、活动目的

为了更好地答谢您对本行的支持和厚爱,兴业银行宁波分行隆重推出个人客户综合积分奖励活动,您持兴业卡办理 存款结算、贷款结算、刷卡消费、个人实盘外汇买卖、银证通、 “ 万利宝 ” 、 “ 万汇通 ” 、国债、基金、信托计划等十项业务均可累积积分。积分常年累积、永久有效、可随时兑奖并参加抽奖活动。

二、活动时间

自 2006 年 7 月 1 日 开始,长期持续开展奖励活动。

三、活动对象

持有兴业银行宁波分行发行的各式理财卡的个人客户,包括 “ 自然人生 ” 家庭理财卡、志愿者卡、兴业 E 卡等,统称 “ 兴业卡 ” 。

四、活动方式

个人客户持兴业理财卡在本行办理多项业务均可累积积分,其卡内积分达到要求,可凭身份证和理财卡到宁波第二百货商店服务台兑换相应的礼品。积分兑奖起点为 50 分,并以 50 分的整数倍递增,未兑换积分仍然常年有效。

五、积分说明

(一) 起始时间

自 2005 年 12 月 1 日 开始累积积分。

(二)积分标准

1 、存款结算:兴业卡内本外币存款日均结算余额满 5 万元人民币(含)起积分,每年积 50 分;

2 、贷款 结算:兴业卡内本外币贷款日均结算余额满 20 万元人民币(含)起积分,每年积 100 分;

3 、刷卡消费: 刷 卡消费等值 200 元人民币积 1 分。(在 房产、汽车、批发、公立医院和学校、慈善和社会服务等非盈利性行业的商户消费,代扣代缴方式支付的相关费用,保险、投资、纳税等金融和政府类支付交易以及兴业银行另行指定项目的消费不参加积分累积);

4 、个人实盘外汇买卖:交易量等值 1 万美元积 1 分;

5 、银证通: VIP 客户(包括黑金卡、白金卡和金卡客户)交易量等值 1 万元人民币积 1 分;

6 、 “ 万利宝 ” 、 “ 万汇通 ” 、国债、信托计划: VIP 客户购买金额等值 1 万元人民币积 1 分;

7 、基金:客户购买本行代销的基金 5000 元人民币积 1 分(货币市场基金除外)。

普通客户(银卡客户) 持兴业卡办理银证通、 “ 万利宝 ” 、 “ 万汇通 ” 、国债、信托计划不积分。

(三)积分累积

1 、个人客户积分以兴业卡为单位进行累积;

2 、存款结算与贷款结算的积分每月末计算一次,其余业务的积分逐日计算;

3 、积分保留至整数位,小数位积分可以累计;

4 、个人客户可以通过购买积分达到一定的积分数额;

5 、个人客户可以将本人名下或经过本行营销服务系统登记后的家庭成员的积分集中使用;

6 、个人客户办理兴业卡销户后,兴业卡内所累积的积分随即失效;

7 、个人客户所持兴业卡处于司法冻结、止付或本行规定的其他特殊状态时,积分可以累积,但不可使用;

8 、个人客户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本行相关规定所累积的积分无效。

(四)积分查询

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查询理财卡积分累积情况:

1 、登 陆在线 兴业 www.cib.com.cn 查询积分(请进入 “ 我的秘书 ” -> “ 积分查询 ” );

2 、前往本行各营业网点查询积分。

(五)积分转移

1 、单个客户可前往本行开卡网点申请本人名下的卡与卡之间的积分转移,实现积分的集中使用;

2 、家庭客户可向本行客户经理或开卡网点申请家庭客户成员之间的积分转移,实现积分的集中使用。

六、咨询电话: 95561 、 0574-8773066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