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分行加强反洗钱工作专项检查

2006年3月

为进一步了解各机构执行反洗钱规定的情况,督促各机构加强反洗钱工作管理,提高全员反洗钱工作水平,完善反洗钱内控机制,有效防范和遏制洗钱犯罪。上 海分行日前在分行全辖范围内组织开展反洗钱工作的专项检查。

此次检查分为各机构自查和分行检查小组抽查二个阶段: 3 月 23 日 至 4 月 7 日 ,各机构对反洗钱工作进行全面自查,并于 4 月 14 日前 将自查报告上报分行会计结算部; 4 月24 日 至 6 月16 日 ,分行反洗钱检查工作小组对各机构反洗钱工作情况进行抽查,抽查率为100 %。检查内容包括: 1 、组织机构建设情况,即是否指定专人负责反洗钱工作、是 否设立反洗钱岗位及岗位责任制落实情况、反洗钱岗位的实际活动情况; 2 、反洗钱内控制度建设情况,即执行反洗钱内控制度的情况、员工反洗钱工作的知悉程度和可疑交易的识别能力以及履行反洗钱职责的实际情况; 3 、客户尽职调查情况:即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或与其进行交易时客户身份的识别确认,对客户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的确认; 4 、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情况,即 各类本外币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情况是否按规定及时、准确地进行报告; 5 、配合司法机关及涉嫌洗钱犯罪信息移送情况,即 对涉嫌洗钱犯罪信息报告或移送当地公安机关的情况以及协助配合司法和行政执法机关打击洗钱活动的情况; 6 、账户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情况,即客户的账户资料和交易记录是否按规定期限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