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分行对大型集团客户加大营销服务力度

2006年3月

上海分行积极采取一系列的服务措施,进一步对上实集团等大型集团客户加大营销服务力度,加强与大型集团客户的业务合作。

一、调整营销目标

针对上实集团等大型集团本部对资金需求较小,而其下属公司则对资金需求较大且对银行有较大自主选择权的状况,上海分行调整了对大型集团客户的营销政策,将 大型集团客户的下属公司确立为主要营销目标 。

二、组织个性化、分工明确的营销团队

为了有效推进和落实营销方案,以上实集团为例,上海分行成立了上实集团及上实系企业营销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由分行分管行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负责分行对外统一协调、高层客户的拜访和主办行的确定工作。工 作小组负责收集客户资料、制定统一营销方案和单个营销方案。

三、明确主办行

为改变多头营销、重复营销的现状,上海分行明确了上实集团以及上实系企业的主办行,赋予主办行 6 个月的客户开拓和维护保护期,规定在保护期内,其他经营机构不得介入。

四、加强信息沟通

分行要求各经营机构在营销过程中及时将获取的客户信息向分行反馈,以增加营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进一步树立了兴业银行良好的整体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