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兴业银行2012年第十八期万利宝-季季丰开放式人民币理财产品-A款投资范围的公告


尊敬的客户

感谢您购买兴业银行2012年第十八期万利宝-季季丰开放式人民币理财产品-A款,根据我行产品运作情况,我行将对产品说明书作如下调整:

我行季季丰A款人民币理财计划(产品编号:23212181等)在原有投资品种的基础上,增加证券公司收益凭证,投资范围调整为:

(1)存放同业(含人民币同业存单NCD投资)、协议存款、同业借款、债券逆回购、货币市场基金、同业代付(偿付);(2)国债、央票、金融债、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企业债、可转债、可交换债、公司债、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资产支持证券、证券交易所私募债、债券基金;优先股,商业票据(包含银行贴现和转贴现票据),其他固定收益类短期投资工具等(3)符合监管机构规定的信托计划(受益权),融资融券收益权,证券公司收益凭证、应收账款(含收益权),融资租赁(含收益权),债券投资结构化产品的优先级受益权,证券投资结构化产品优先级受益权,期货结构化产品的优先级受益权,以定向增发为投资标的的金融工具优先级份额;上市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资产及以其为基础资产的各类金融产品;以上作为投资标的的各类信托计划、基金、证券和保险资产管理计划,保险债权计划等固定收益类金融产品以及有限合伙基金LP份额及其它符合监管规定的各类金融资产及其组合。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修改或取消有关限制规定时,分行可相应修改其投资组合限制规定。        

调整后,我行将设置严格的风险控制措施,有效防控风险。其余产品事宜依据《产品说明书》规定不变。

客户如不接受调整后的产品要素,可在下一个赎回开放期(2015年21日至2015年214 日,如遇节假日将顺延)赎回全部理财计划份额,不赎回的则视为同意本理财资金投资证券公司收益凭证

特此公告。

理财非存款、产品有风险,具体风险详见理财产品风险揭示书。

兴业银行上海分行

2014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