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银行太原分行倾情推出 “兴业满额有礼,茂业满千返百”活动

、活动时间:

2014年11月13日至2014年11月16日、2014年12月25日、2015年1月1日(活动共6天)

二、活动主题:兴业满额有礼,茂业满千返百

三、活动对象:太原地区兴业银行信用卡持卡客户

四、活动内容:

活动期间,持兴业银行信用卡在茂业百货购物中心计积分消费满1000元,即可获赠面值为100元的茂业百货购物中心购物卡一张。活动期间每位客户限赠2张面值为100元的购物卡,每日限赠150张面值为100元的购物卡,先到先得,赠完即止。

礼品领取时间:

2014年11月13日至2014年11月16日、2014年12月25日、2015年1月1日10:00至18:00。

礼品领取地点:太原市柳巷茂业百货6层服务台

五、活动细则:

1、本次活动限太原地区(地区以客户账单地址为准)的兴业银行信用卡客户参加,主、附卡持卡客户均可单独参加,结算时需使用兴业银行信用卡。

2、交易时间以签购单上打印时间为准。礼品领取时间为2014年11月13日至2014年11月16日、2014年12月25日、2015年1月1日10:00至18:00。

3、活动期间每位客户限赠2张面值为100元的购物卡,每日限赠150张面值为100元的购物卡,先到先得,赠完即止。

4、满足活动条件的客户需凭本人兴业银行信用卡、刷卡POS单、购物小票至指定地点领取。客户领取购物卡时,需留下本人姓名、联系电话及卡号。客户信用卡卡号须与签购单上卡号一致,签购单上的金额必须与购物小票金额一致。工作人员将在持卡人领取礼品后收回签购单原件,对无法提供或拒绝交回签购单的持卡人,兴业银行将不提供礼品。

5、商场团购类、购买购物卡、预充值类交易不参与本活动。

6、参加本次活动的交易不可同时享受本行开展的其他活动。

7、客户在领取礼品后若发生撤消、退货、代客刷卡等情况,兴业银行保留从客户信用卡账户中扣除相应礼品金额的权利。

8、本活动礼品均由生产商或供应商直接提供,相关的礼品质量及服务事宜以及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均由生产商或供应商负责,兴业银行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9、兴业银行有权在中国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修改本活动条款及细则(包括但不限于延迟或提前终止本活动等),并于兴业银行网站WWW.CIB.COM.CN或其他渠道公布后生效,敬请留意。

 

分行活动联系人:李洋(136234558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