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银行成都分行2009年第一期“特别理财计划”(信贷资产信托收益权投资)人民币理财计划于2009年11月12日至11月26日在四川省范围内发售,募集的资金投资于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作为受托人管理的“厦门信托·兴业银行信贷资产项目信贷资产信托”的信托受益权(该信托由兴业银行成都分行以其合法所有的优质信贷资产设立)。
本期理财产品相关信息如下:
1、产品名称:兴业银行成都分行2009年第一期特别理财计划(信贷资产信托受益权投资)
2、产品规模:1000万元
3、理财成立日:2009年11月27日
4、理财到期日:2010年9月8日
5、到期本息兑付日:2010年9月8日
6、信贷资产信息
序号 | 信贷资产分类 | 债权本金数额(万元) | 贷款年利率 | 贷款到期日 | 担保情况 | 行业 |
01 | 正常1 | 500 | 6.372% | 2010-9-3 | 专业担保公司保证 | 其他未列明的商务服务 |
02 | 正常1 | 500 | 6.903% | 2010-9-7 | 专业担保公司保证 | 其他稀有金属冶炼 |
7、理财客户到期参考年化收益率=信贷资产年化收益率-信托费用(不含保管费、贷款管理费)年化率-保管费年化率—贷款管理费年化率—银行管理费年化率
信贷资产年化收益率=(信托期间内贷款本息预期总额-信托生效日贷款本金余额)÷信托生效日贷款本金余额÷信托存续天数×365×100%
信托费用(不含保管费、贷款管理费)年化率=信托期间内信托费用(不含保管费、贷款管理费)预期总额÷信托生效日贷款本金余额÷信托存续天数×365×100%
保管费年化率=信托期间内保管费预期总额÷信托生效日贷款本金余额÷信托预期存续天数×365×100%
贷款管理费年化率=信托期间贷款管理费预期总额÷信托生效日贷款本金余额÷信托预期存续天数×365×100%
本条所列各项数据,均为假定不发生信贷资产的债务人违约、提前还款或中国人民银行或其他利率管理机构调整基准利率的情形下所估算的预期数据。
在信托项下信贷资产本息未能完全如期回收的情况下,须根据信贷资产本息实际回收情况计算投资者应得本金及收益,即每一元理财本金当期已实现的本金及收益=(当期分配的信托利益-当期银行管理费)÷理财产品成立规模;
在发生全部债务人完全丧失清偿能力的最不利情况下,本金将全部损失。
8、其它需要公告的信息
理财销售期内央行调整利率对信贷资产利率及投资人参考收益率等的影响。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2009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