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银行成都分行关于银行函证回函服务有关事项的公告
尊敬的客户:
您好!为向您提供更为高效、高质的银行询证函回函服务,根据《财政部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的通知》(财会[2020]12号)及《财政部办公厅 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操作指引>的通知》(财办会〔2020〕21号)要求,现将兴业银行成都分行函证受理信息公告如下:
一、函证受理机构
我分行辖内所有综合性支行均可受理本机构所开立对公账户的函证业务,受理营业机构网点名称、营业地址和联系电话详见”兴业银行成都分行询证函受理网点信息表”(如下表)。
网点名称 | 网点详细地址 | 咨询电话 |
成都分行营业部 |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世纪城路936号烟草兴业大厦 | 028-61802230 |
磨子桥支行 | 四川省成都市一环路南二段2号 | 028-63925313 |
金沙支行 | 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贝森路11号 | 028-82841002 |
龙泉驿支行 | 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龙都南路318号 | 028-84859720 |
沙湾支行 | 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沙湾路61号附4号 | 028-82862081 |
金牛支行 | 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抚琴西路89号康品商务楼 | 028-82862050 |
新华大道支行 | 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华星路2号 | 028-86965235 |
双流支行 | 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西安路三段8号 | 028-85899805 |
都江堰支行 | 四川省都江堰市彩虹大道南段299-313号 | 028-87158910 |
高新区支行 |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锦城大道1084号(天府世家一栋兴蓉集团旁) | 028-85322325 |
锦江支行 | 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宏济中路8号附3.5.7.9.11号兴业银行 | 028-84330850 |
草堂支行 | 四川省成都市青华路26号光华村三组草堂商场一楼 | 028-87320627 |
郫都支行 | 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郫筒街道望东路117号 | 028-61832901 |
青羊支行 | 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敬业路129号 | 028-61670127 |
金堂支行 | 四川省金堂县赵镇十里大道一段746、748、750号 | 028-84922507 |
提督街支行 | 四川省成都市提督街101号四川国际大厦1楼 | 028-86521659 |
人民南路支行 |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人民南路四段11号附15号 | 028-85210971 |
双楠支行 |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置信路25号 | 028-87014183 |
武侯支行 |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二环路南四段51号莱蒙置地广场2号楼1楼 | 028-62378437 |
人北支行 | 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肖家村二巷51号 | 028-61666842 |
温江支行 | 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光华大道三段1387.1389.1391号 | 028-82680831 |
环球中心支行 |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环球中心W5区1楼(靠益州大道) | 028-68939035 |
成华支行 | 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双福二路39号20栋1层1号兴业银行 | 028-81133142 |
新都支行 | 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马超西路338号金树家具城一楼 | 028-62039381 |
天府新区支行 | 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华府大道一段一号兴业银行 | 028-62039593 |
德阳分行营业部 | 四川省德阳市鞍山路202号兴业银行 | 0838-2519039 |
德阳什邡支行 | 四川省德阳市什邡市方亭永正东街239号蓝剑盛世豪庭二期4栋1楼2号、3号、4号 | 0838-8110031 |
德阳广汉支行 | 四川省广汉市中山大道南二段90号 | 0838-6098924 |
绵阳分行营业部 | 四川省绵阳市高新区绵兴东路54号 | 0816-2548515 |
乐山分行营业部 | 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龙游路北段377号汇丰国际底楼 | 0833-2402238 |
泸州分行营业部 | 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蜀泸大道88号 | 0830-3154325 |
宜宾分行营业部 | 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正义街7号正和滨江国际B区3栋 | 0831-3578618 |
南充分行营业部 | 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白土坝路261号兴业银行 | 0817-2895178 |
二、函证受理方式
目前我行函证受理方式为邮寄和跟函两种方式,若以跟函方式办理银行函证业务的,应向我行出具加盖审计单位公章的介绍信及审计单位经办人员身份证原件。
三、函证受理标准
1、请按照财政部办公厅、银保监会办公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操作指引>的通知》(财办会〔2020〕21号)文件中的相关要求,使用标准格式发函进行询证。
2、询证函中的“贵行”请填写具体的分支机构,例如:兴业银行成都分行XX支行。函证单位在分行多家营业机构开户的,抬头“被询证银行”栏位分行名称或辖属营业机构名称。
3、纸质银行询证函为多联次的,应由被审计单位加盖骑缝章,骑缝章为被审计单位预留银行签章或公章。
4、对于注册会计师确定无需函证的项目或具体栏位,应将该项目或具体栏位的表格用斜线划掉,不应留白;一份询证函应对应一个函证基准日期。
四、收费标准
银行函证业务收费标准详见本行最新公示《兴业银行机构服务价目表》,收费标准:询证事项小于5项(含)的,每份200元;询证事项超过5项的,每份300元。
为贯彻执行小微企业的优惠支持政策,切实让利小微企业,自2021年5月1日起,我行对单户授信总额在1000万以下(含)的普惠小型微型企业免收银行询证函手续费。
五、其他事项
1、由会计师事务所发函的银行函证回函地址应与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公众版)中公示的会计师事务所“银行函证回函地址信息”一致,我行将邮寄至银行函证中指定的回函地址及收件人。
2、跟函如需直接转交会计师事务所跟函经办人的,我行将审核跟函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会计师事务所介绍信,并留存相关复印件后与跟函经办人当场办理回函签收手续。
感谢您对我行业务的支持与理解!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