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银行大连分行关于银行函证回函服务有关事项的公告
尊敬的客户:
您好!为向您提供更为高效、高质的银行询证函回函服务,根据《财政部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的通知》(财会[2020]12号)及《财政部办公厅 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操作指引>的通知》(财办会〔2020〕21号)要求,现将兴业银行大连分行函证受理信息公告如下:
一、函证受理机构
我分行辖内所有综合性支行均可受理本机构所开立对公账户的函证业务,受理营业机构网点名称、营业地址和联系电话详见下表。
网点名称 | 网点详细地址 | 咨询电话 |
分行营业部 | 大连市中山区一德街85A兴业银行1楼 | 0411-88007013 |
西岗支行 | 大连市西岗区不老街198号 | 0411-83727611 |
开发区支行 | 大连市开发区金马路172-8号德泰时代广场 | 0411-87505217 |
沙河口支行 | 大连市沙河口区黄河路1101号新玛特马栏广场东 | 0411-39723700 |
西安路支行 | 大连市沙河口区黄河路594号 | 0411-84518230 |
高新园区支行 | 大连市沙河口区杨树街2-1号 | 0411-39707650 |
中山支行 | 大连市中山区鲁迅路92-4号公建 | 0411-82701039 |
旅顺口支行 | 大连市旅顺口区红光街8号 | 0411-62284537 |
星海支行 | 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广场B2区9号 | 0411-88008467 |
甘井子支行 | 大连市甘井子区汇达街7-1、7-2号 | 0411-84463276 |
大商所支行 | 大连市沙河口区会展路129号大连国际金融中心A座期货大厦35层 | 0411-84807975 |
金州支行 | 大连市金普新区胜利路180、180-1号 | 0411-82691800 |
希望大厦支行 | 大连市中山区中山路136号 | 0411-88008747 |
锦绣支行 | 大连市沙河口区锦绣路40号 | 0411-84776635 |
瓦房店支行 | 大连瓦房店市岗店办事处西长春路143-16、17号 | 0411-85571165 |
二、函证受理方式
目前本行函证受理方式为邮寄和跟函两种方式,若以跟函方式办理银行函证业务的,应向本行出具加盖审计单位公章的介绍信及审计单位经办人员身份证原件,原则上领取人员要与函证上注明收函人一致。
三、函证受理标准
1、请按照财政部办公厅、银保监会办公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操作指引>的通知》(财办会〔2020〕21号)文件中的相关要求,使用标准格式发函进行询证。
2、函证其它事项参照《财政部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的通知》(财会〔2020〕12号)及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和中国银行业协会制定的《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操作指引》(财办会〔2020〕21号)相关规定执行。
四、收费标准
银行函证业务收费标准详见本行最新公示《兴业银行机构服务价目表》。小型微型企业免收银行询证函手续费。
五、其他事项
1、由会计师事务所发函的银行函证回函地址应与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公众版)中公示的会计师事务所“银行函证回函地址信息”一致,本行将邮寄至银行函证中指定的回函地址及收件人。
2、跟函如需直接转交会计师事务所跟函经办人的,本行将审核跟函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会计师事务所介绍信,并留存相关复印件后与跟函经办人当场办理回函签收手续。
3、本行函证业务回函发出地址为大连市中山区一德街85A兴业银行3层作业中心,联系方式为0411-88007018。
感谢您对本行业务的支持与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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