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银行杭州分行企业银行账户服务公告


尊敬的客户:

根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相关要求,现将本行企业账户服务标准、资费标准、办理时限、服务受理专线公告如下:

一、服务标准

1、企业开立账户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①企业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原件);

②企业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件(原件),如授权他人办理还需要出具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授权书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件(原件);

③两位财务联系人身份证件(其中一人可为法人)(原件);

④企业公章、财务专用章、法人名章;

⑤开立非基本存款账户的,还需要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借款合同或其他开户证明文件。

2、为保证企业资金安全,本行在为企业开立账户时落实下列手续:

①在账户开立前或开立后,实地走访企业实际经营场所开展尽职调查,了解企业经营情况并识别企业受益所有人。

②按规定审核企业开户证明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采取面对面、视频等方式向企业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核实开户真实意愿;企业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应按规定签署《账户服务协议》及相关《账户服务申请表》等。

③开户机构直接与企业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经办人交接开户回执、网银密码信封、网银U盾等重要物品。

本行遵循“两个不减、两个加强”原则,优化企业银行账户服务,强化银行账户管理职责,全面提升服务实体经济水平。

二、资费标准

1、对于企业银行结算账户开立,本行不收取开户手续费及账户管理费。

2、小微企业相关费用按照“两禁、两限”等相关减费让利政策执行。

3、其他与账户服务相关收费请参见本行服务价目表。

三、办理时限

本行积极采取措施,充分利用“兴业银行”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手机银行等电子渠道为企业提供开户预约服务,缩短企业现场业务办理时间。自2019年2月25日起,企业完成开户预约、信息提供充分、开户资料齐全有效、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开户意愿核实真实及尽职调查合规的,在半个工作日内完成开户,且自账户开立之日起即可办理资金收付业务。

四、企业账户服务受理专线

本行客户服务热线:95561    

分行服务监督电话:

地区 分行 监督电话
杭州地区 杭州管理部 0571-87370817
义乌地区 义乌分行 0579-85509231
温州地区 温州分行 0577-88361929
台州地区 台州分行 0576-88190232
嘉兴地区 嘉兴分行 0573-82039919
绍兴地区 绍兴分行 0575-85088923
湖州地区 湖州分行 0572-2776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