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规定,我行决定对部分面向个人客户销售的存量及在售公募理财产品起点金额进行调整,具体以产品说明书/产品协议为准。
调整包括惠盈系列部分理财产品,具体如下:
零售理财销售起点调整方案
产品名称 | 调整前起点金额 | 调整后起点金额 | 生效日期 |
“万利宝-惠盈”(1M)第1款-杭州专属 | 5万 | 1万 | 10月15日(周一) |
“万利宝-惠盈”(3M)第1款-杭州专属 | 5万 | 1万 |
如需了解更多优质理财产品信息,请前往我行网点或通过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等渠道查询。
特此公告。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