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5】第41号),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于2016年01月16日发行2016年贺岁普通纪念币,该币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货币。

截至2016年01月31日下午17:00,兴业银行呼和浩特分行辖内各兑换网点完成全部贺岁普通纪念币的兑换工作,累计兑换1万枚,兑换金额10万元整,兑换工作进展顺利,感谢广大市民的支持。

特此公告!

兴业银行呼和浩特分行

二〇一六年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