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银行上海分行关于规范对小型微型企业服务收费行为的公告

根据2011年10月1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关于支持小型和微型企业发展的精神,本行将严格贯彻执行相关政策要求,加大对小型微型企业的金融扶持力度,进一步规范对小型微型企业的服务收费行为,切实降低企业融资的实际成本。自即日起,除银团贷款外,本行不对小型微型企业贷款收取任何形式的承诺费和资金管理费,严格限制收取财务顾问费、咨询费等费用,欢迎社会公众进行监督。广大客户可通过柜台、本行网站www.cib.com.cn或客服热线“95561”进行相关问题咨询。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