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兴业银行上海分行2013年第2期万利宝-年年升开放式私人银行人民币理财产品 C款投资范围的公告


尊敬的客户:

感谢您购买兴业银行上海分行2013年第2期万利宝-年年升开放式私人银行人民币理财产品 C款,根据我行产品运作情况,我行将对产品说明书作如下调整:

我行2013年第2期万利宝—年年升C款私人银行人民币理财计划(产品编号:24213031等)在原有投资品种的基础上,增加期货结构化产品优先级,投资范围调整为:

1、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

2、债券逆回购、货币市场基金、银行存款;

3、在本行有授信的金融机构作为核心信用主体的各种固定收益类金融产品,该固定收益类金融产品与授信品种一致且可占用该授信额度,包括同业代付、债券、信贷或类信贷资产、符合保监发〔2009〕41号《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产品设立指引》要求的债权投资计划等,但不包括政策法规明确禁止或限制的投资品种;

4、授信额度项下的银行贴现或转贴现票据,包括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

5、信用主体公开市场信用评级在AA及以上的企业信用产品包括公司债、企业债、可转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证券交易所私募债及其他各类标准化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

6、经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有权审批部门审批同意的且已作为投资类资产购入的自营投资资产;

7、授信额度项下,信托产品、券商资产管理计划、基金资产管理计划、符合保监发〔2009〕41号《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产品设立指引》要求的债权投资计划等符合现行监管规定的非标准化债权类产品;

8、债券投资结构化产品的优先级受益权;

9、证券投资结构化产品的优先级受益权;

10、期货结构化产品优先级

11、以投资沪深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收益权为基础资产的固定收益类金融产品;

12、以定向增发为投资标的金融工具的优先级份额;

13、以投资非上市金融股权收益权为基础资产的固定收益类金融产品;其中,金融股权的质押率不超过该金融股权净资产的8折;

14、以投资特定资产收益权为基础资产的固定收益类金融产品;该金融产品的退出机制需有公开市场信用评级为AA(含)以上的核心信用主体提供如担保、受让等信用增级措施,或有其他的足额且有较好流动性的抵质押物提供担保(抵质押率不超过市值4折);

15、以沪深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投资品种为基础资产的各类金融产品;

16、有限合伙企业LP股权份额;

17、以上述1至16项作为投资标的的信托计划、券商资产管理计划等固定收益类金融产品。

调整后,我行将设置严格的风险控制措施,有效防控风险。其余产品事宜依据《产品说明书》规定不变。

客户如不接受调整后的产品要素,可在下一个赎回开放期(2015年0710日至2015年0715 日,5个工作日,仅限工作日可赎回,如遇节假日顺延)赎回全部理财计划份额。不赎回的则视为同意本理财资金投资期货结构化产品优先级。

特此公告。

理财非存款、产品有风险,具体风险详见理财产品风险揭示书。

兴业银行上海分行

2014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