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银行上海分行2012年第1期万利宝-年年升开放式私人银行人民币理财产品 A款(产品编码 【24212011】)

赎回公告及客户参考年化收益率调整的信息披露


尊敬的投资者:

兴业银行上海分行2012年第1期万利宝-年年升开放式私人银行人民币理财产品 A款(以下简称“本理财产品”)于2012年3月1日成立,首次成立募集金额为11,380万元。客户投资第四阶段期间(此阶段内客户资金计息起始日至2016年1月10日(含))年化净收益率:6.2%。本理财产品期限为5年,每隔1年可办理赎回,2016年1月11日-2016年1月15日为其第四个赎回区间。本理财运作正常,现就本理财产品赎回安排作如下说明:

1、赎回时间

本理财产品仅限工作日可赎回,因此,产品实际赎回日为1月11日-1月15日,共计5个工作日。客户应于每个赎回日(工作日)下午3点15分前至柜台办理赎回业务。1月15日下午3点15分起不接受赎回申请

2、赎回方式

赎回可以选择部分赎回或全额赎回,选择部分赎回的,赎回起点金额为10万元,赎回递增金额为10万元的整数倍,部分赎回后本理财产品项下的理财本金余额不得低于100万元。本理财产品无赎回费。

3、第五个投资阶段的收益率调整

第五个投资阶段:2016年1月11日(含)——2017年1月9日(含)

本理财产品第四个投资阶段客户参考年化收益率:5.4%

4、客户收益计算

投资管理人将2016年1月11日,根据客户认购份额分配其投资期间(即理财产品上阶段客户资金计息起始日至2016年1月10日 (含))的投资收益。

计算示例:

(1)收益分配日:假设某客户在2013年2月募集期/申购开放期内认购/申购了300万元在2013年3月1日起息的本理财产品,2014年1月10日客户将收到投资管理人分配的投资收益=300万元×7%×2013年3月1日至2014年1月9日(含)期间实际天数/365。

(2)赎回到帐日:①假设客户在2014年1月17日全部赎回300万元本理财产品,2014年1月17日客户将收到投资管理人分配的投资收益及本金=300万元+300万元×7%×2014年1月10日至2014年1月16日(含)期间实际天数/365;②假设客户在2014年1月17日部分赎回100万元本理财产品,2014年1月17日客户将收到投资管理人分配的投资本金100万元整,收益将于下一个收益分配日(2015年1月12日)进行分配。

5、到账时间

(1)收益分配到帐日为 2016年1月11日。

(2)赎回资金到账日原则上为赎回开放期客户申请赎回当日17:00前(遇大额赎回除外),详见本理财产品说明书。

6、客户未赎回

若客户未在赎回期内赎回本产品,则本产品自动存续。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2016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