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银行上海分行2013年第1期万利宝-年年升开放式私人银行人民币理财产品 A款(产品编码 【24213012】)信息披露


尊敬的投资者:

兴业银行上海分行2013年第1期万利宝-年年升开放式私人银行人民币理财产品 A款(以下简称“本理财产品”)于2013年4月1日成立,首次成立募集金额为246,990万元,客户投资上阶段期间(客户资金计息起始日至2016年1月10日(含))年化净收益率:6.2%。本理财产品期限为5年,每隔1年开放申购/赎回,并向投资者分配收益。现将本理财产品相关信息披露如下:

一、预约赎回情况

本阶段产品投资情况 运作期间 客户参考年化收益率
2016年1月11日
至2017年1月10日
5.4%
 上阶段产品预约赎回信息 预约赎回登记日 产品预约赎回到账日
2016年1月11日
至2016年1月15日
2016年1月15日

注:1、客户应于每个赎回日(柜台营业日)下午3点15分前至柜台办理预约赎回业务。

2、已购买“兴业银行上海分行2013年第1期万利宝-年年升开放式私人银行人民币理财产品 A款(产品编码   【24213012】)”的客户若在本次产品预约赎回登记日内未进行赎回登记,自动转入下阶段产品投资。

4、预约赎回可以选择部分赎回或全额赎回,选择部分赎回的,赎回起点金额为10万元,赎回递增金额为10万元的整数倍,部分赎回后本理财产品项下的理财本金余额不得低于100万元。本理财产品无赎回费。

、收益分配情况

投资管理人将2016年1月11日,根据客户持有份额分配其上阶段投资期间(即理财产品上阶段客户资金计息起始日至2016年1月10日 (含))的投资收益。

计算示例:

1、收益分配日:假设某客户在2013年3月募集期/申购开放期内认购/申购了300万元在2013年4月1日起息的本理财产品,2014年1月10日客户将收到投资管理人分配的投资收益=300万元×7%×2013年4月1日至2014年1月9日(含)期间实际天数/365。

2、预约赎回到帐日:(1)假设客户在2014年1月16日预约全部赎回300万元本理财产品,2014年1月17日客户将收到投资管理人分配的投资收益及本金=300万元+300万元×7%×2014年1月10日至2014年1月16日(含)期间实际天数/365;(2)假设客户在2014年1月16日预约部分赎回100万元本理财产品,2014年1月17日客户将收到投资管理人分配的投资本金100万元整,收益将于下一个收益分配日(2015年1月12日)进行分配。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2016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