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银行现金宝人民币理财产品(上海专属) 提前终止公告

(2021年12月)


尊敬的客户:

兴业银行现金宝人民币理财产品(上海专属)(产品代码:20211013)(以下简称现金宝),于2011年8月5日正式成立,该理财产品到期日为2021年12月31日,兑付日为2021年12月31日。

根据该理财产品销售文件《兴业银行人民币理财产品说明书》中第五条“提前终止”条款约定 :1、在理财计划存续期内,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出现重大变更或者其它突发事件和因素引起金融市场情况出现重大变化以及参加本理财计划的投资人理财资金被有权机关扣划等其它原因导致兴业银行认为本理财计划已经不适合继续帮助投资者实现投资目标的,兴业银行有权宣布提前终止本理财计划。 2、如果兴业银行提前终止本理财计划,兴业银行将于理财交易日通过兴业银行各营业网点和兴业银行网站公布提前终止日并指定理财收益支付日(一般为提前终止日之后的3个工作日以内)。兴业银行应将投资者当日持有的理财计划资金金额对应的理财本金与理财收益于理财收益支付日(逢银行节假日顺延至下一理财交易日)内划转至投资者指定账户,提前终止日至资金实际到帐日之间不计息。除此之外兴业银行不负担其他责任。

现我行计划提前终止该理财产品,现将该理财产品提前终止的相关信息披露如下:

现金宝(产品代码:20211013):该理财产品到期日调整为2021年12月22日,兑付日调整为2021年12月22日;兴业银行将于产品兑付日2021年12月22日支付投资者所持有理财本金及收益。

敬请您提前做好资金安排。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