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银行沈阳分行2015年5月开展“人民币跨境使用助力企业‘走出去’主题宣传月活动

一、跨境人民币业务发展概述

1、跨境人民币发展背景及政策框架

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的爆发和蔓延,令以美元为主体的现有国际货币体系的弊端不断显现,改革呼声日渐高涨,越来越多的改革建议趋向于确立多元化的国际货币体系。在此背景下,推动人民币国际化已成为时代所需。为顺应国内外市场主体的需求,促进我国与周边国家和地区的贸易正常发展,为企业提供更多的便利,国务院于2009年4月8日决定在上海市和广州、深圳、珠海、东莞先行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工作。经过2010年、2011年两次扩大试点,目前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境内地域范围扩大至全国,境外无地域限制。2011年人民银行出台文件,允许境内机构使用人民币对外直接投资和外商使用人民币到境内开展直接投资,同年允许商业银行开展境外项目人民币贷款,有效推动了我国企业“走出去”。2012年,对外商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业务管理措施做了进一步细化。2013年,明确境外投资者使用人民币投资境内金融机构,允许境内非金融机构开展人民币境外放款业务。2014年,进一步简化跨境贸易和投资人民币结算业务流程、允许跨国集团开展跨境人民币资金集中运营业务、境内个人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支持银行与支付机构合作开展跨境人民币结算。考虑到境外人民币持有者的投资需求及跨境人民币业务的健康发展,2010年开始允许境外央行、人民币清算行和人民币参加行等三类机构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投资。2011年,证监会、人民银行和外汇局联合发文“允许以人民币境外合格机构投资者方式(RQFII)投资境内证券市场”。2014年4月10日,中国证监会和香港证监会联合公告开展沪港股票市场交易的互联互通,进一步推动中国资本市场的对外开放,推动人民币国际化。

2、目前人民币业务发展概况

2014年,我国跨境人民币结算总额达9.95万亿元,同比增长60%。截至2014年末,我国已在14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人民币清算安排,呈现出以香港为主、新加坡、伦敦、法兰克福等地多点并行发展,覆盖东南亚、西欧、中东、北美、大洋洲等区域的良好发展局面。实现了人民币对欧元等8种货币的直接交易,对泰铢等6种周边货币的银行柜台直接交易。截至2014年年末,我国已与28个国家和地区的央行或货币当局签署了总规模约3.1万亿元人民币的双边本币互换协议,超过47个国家央行或货币当局把人民币纳入其外汇储备。人民币已成为我国第二大跨境支付货币。据环球银行金融电信协会统计,至2015年1月末,人民币为全球第2大贸易融资货币、第6大交易货币、第5大支付货币和第7大外汇储备货币。

2014年,辽宁省跨境人民币业务结算额达1700亿元,接近于2010-2013年的总和,同比增长84%,高于全国平均增速24个百分点,占辽宁省国际收支的20%。经常项下跨境人民币结算量581.22亿元,同比增长82.09%,是全国增速的2倍。全年跨境人民币投融资总额1119亿元,同比增长84%。外商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292亿元,占辽宁省外商直接投资总额的51%。全省共有62家银行的502家分支机构办理跨境人民币业务,参与企业达3270家,涉及境外114个国家和地区。与我省发生实际收付业务的国家和地区前五位分别为香港、新加坡、英国、澳大利亚和日本。人民币已成为我省跨境收支的第二大结算货币,资本项下跨境收支的第一大结算货币。试点至今,累计结算金额达3591亿元,约为全省企业节约成本72亿元,充分发挥了人民币跨境使用服务辽宁实体经济发展的积极作用。

二、跨境人民币业务优势

◆具有更多的结算币种选择权。

◆可以减少货币兑换环节,节约汇兑成本,有效规避汇率风险,锁定进口企业成本和出口企业收益,更加直接地计量企业的经营成果。据测算,使用人民币结算可为企业降低汇兑、清、结算和套期保值等成本约为2%。

◆操作更加便利,加快企业资金周转速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拓宽企业的融资渠道,使企业能以更优惠的条件获得境外资金支持。

◆可以充分利用境内外人民币市场资源。

三、跨境人民币业务主要类型

◆跨境货物贸易人民币结算

◆服务贸易及其他经常项目人民币结算

◆跨境人民币担保

◆境外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

◆外商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包括资本金注入、资本金增减资、清算、并购、股权转让、人民币外债等

◆境内银行境外项目人民币贷款

◆境内非金融机构境外放款

◆发行离岸人民币债券

◆境内个人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

◆跨境人民币资金集中运营

四、企业办理跨境人民币结算流程

在交易背景真实的前提下,境内企业凭收付款指令,可在银行直接办理经常项下和直接投资项下人民币跨境结算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