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银行沈阳分行关于企业账户服务标准、资费标准、办理时限的公告


尊敬的客户:

根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相关要求,现将本行企业账户服务标准、资费标准、办理时限、投诉专线公告如下:

一、服务标准

1、企业开立账户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①营业执照原件(三证合一)。

②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③开户经办人员身份证件原件、工作证明及授权书。

④企业财务负责人、大额联系人、凭证购买人、银企对账联系人等企业相关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⑤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基本存款账户编号(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无需提供)。

⑥开户企业公章、法人章及财务印鉴。

⑦开户企业公司章程及章程修正案(如有)、实际受益人(原则上是持股比例25%(含)以上)、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等相关身份证明资料。

⑧开设企业账户留存的企业相关人员联系电话原则上应是实名制电话。

⑨《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制度规定的其他开户证明文件。

2、为保证企业资金安全,本行在为企业开立账户时落实下列手续:

①开户机构按规定审核企业开户证明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根据客户风险程度选择采取面对面、视频、录音电话等方式向企业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核实开户真实意愿;企业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应按规定签署《单位银行账户服务总协议》等。

②开户机构直接与企业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经办人交接开户回执、网银密码、网银U盾等重要物品。

本行遵循风险防范为本、安全与效率并重的原则,优化企业账户开户服务。

二、资费标准

1.账户开户手续费:自2022年4月30日起至2024年9月30日止,企业在我行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的手续费按照25元/户的标准收取。

2.账户管理费:自2021年9月30日起至2024年9月30日止,我行对企业开立的单位结算账户免收账户管理费。

3.其他与账户服务相关收费请参见本行服务价目表。

4.小微企业相关费用减免手续请联系开户机构。

三、办理时限

本行积极采取措施,充分利用“兴业银行”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手机银行等电子渠道为企业提供开户预约服务,缩短企业现场业务办理时间。开户如手续齐全,企业线上预约完成、信息提供充分、开户资料齐全有效、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开户意愿核实真实及尽职调查合规的,原则上自受理客户开户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企业银行结算账户开立,结算账户自开立之日起即可办理资金收付业务(特殊性质结算账户除外),但对于资料不全、存在可疑情形的需加强开户审核,将适当延长开户时间。

四、温馨提示

根据公安部、人民银行相关规定,兴业银行沈阳分行提醒您:

1.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虚构代理关系开立银行账户的单位和个人及相关组织,出租、出借、出售、购买银行账户的单位和个人及其相关组织者,一经查实,商业银行将 5年内暂停其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并不得为其新开立账户;

2.人民银行将上述单位和个人信息纳入金融信用基础数据库并向社会公布;

3.开户申请人应妥善保管名下银行账户,充分了解银行账户管理使用风险,严禁向他人出租、出借、出售;

4.明知他人实施通讯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活动,仍向其提供银行结算账户的,按照共同违法犯罪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请企业客户合法、合规开立、使用企业账户,勿为犯罪分子提供可乘之机 。

五、企业账户服务投诉受理专线

24小时投诉受理:95561分行投诉受理专线:024-31380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