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联名帐户

业务介绍:

联名帐户是指存款双方或三方出于一定的目的,为保证资金安全,通过签订协议方式,委托存款银行按协议规定进行监督支付的业务。

一般情况下,联名帐户是以联名双方或三方的姓名开立,按约定的方式进行支取的活期或定期储蓄帐户。本行根据客户的要求,设计出多种约定支取方式,以供选择。

● 一方保管协议,一方保管存折(单),双方(三方)共同持有协议和存折(单)才能办理取款。

● 无需双方(三方)同时到场,由联名一方出示有关身份证件,协议书和存折(单)办理支取;也可将帐户内的资金划转到另一方单独在本行开立的的储蓄帐户。

● 无需双方(三方)到场,持联名各方的身份证件、协议书和存折(单),由指定的第三方办理取款。

办理手续及操作流程:

● 联名双方(三方)持有效身份证件到本行任一营业网点办理申请手续;

● 联名双方(三方)签署联名帐户协议,在协议中自行选择并约定支取方式;

● 将资金存入联名帐户,保管好协议和存折(单)。

相关规定:

存款:可到本行任一营业网点办理。

取款:只可到原开户网点办理,本行将严格按协议书上约定的支取方式进行操作。

挂失:联名用户不慎遗忘密码,开户双方(三方)须持身份证件到原开户网点共同办理重置密码手续,重置密码手续为先挂失,3天后重置生效。

销户:开户双方(三方)持联名存折(单)、身份证件同时到场,出示协议书,到原开户网点办理销户手续。

协议书挂失:联名存折(单)的储户不慎遗失协议书,开户的双方(三方)必须同时到场,持联名存折(单),凭双方(三方)的身份证件到原开户网点办理协议书的挂失、重新签署手续。

更改约定支取方式:需要更改约定支取方式的联名储户,双方(三方)必须同时到场,凭联名双方(三方)开户时的身份证件、联名存折(单)、协议书到开户网点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