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期出口信用保险项下融资业务

指出口商向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投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险,并将保单项下赔款权益转让给本行,按贸易合同出货后,本行对保单项下的出口予以融资的业务。包括信用证项下出口押汇、出口托收项下押汇、赊销项下押汇。

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外贸经营权的经济实体;采用付款交单(D/P)、承兑交单(D/A)、赊账(OA)等商业信用付款条件、信用期不超过180天的出口。

办理流程

办理短期出口信用保险项下融资业务,客户须与本行及出口信保公司签署银企保三方《赔款转让协议书》,银企签订授信合同等法律文件,货物出运后客户向保险公司申报,并交纳保费,凭出口申报单、保费缴款发票以及证明贸易背景的商业票据正本等申请押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