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兴业银行“万利宝”2015年第4期理财44010产品于2015年6月11日成立,到期日为2016年6月15日。2015年9月1日至2015年9月7日为本理财产品的第一个预约赎回开放期,客户可在此期间办理预约赎回。 2015年9月8日至2015年9月14日为本理财产品的第一个预约申购开放期,客户可在此期间办理预约申购。
本投资周期 | 本次预约赎回开放期 | 本次预约申购开放期 | 本次预约申购资金划转日/预约申购资金计息起始日 | 本投资周期 预约赎回开放期 |
下个收益分配日/预约赎回资金到帐日 | 本投资周期客户 参考年化净收益率 |
2015年9月15日 至 2015年12月18日(含) |
2015年9月1日 至 2015年9月7日 |
2015年9月8日 至 2015年9月14日 |
2015年9月15日 | 2015年12月4日 至 2015年12月10日 |
2015年12月18日 | 5.6% |
备注:
1、客户应于开放期内营业时间至兴业银行营业网点办理理财产品申购业务。
2、本期收益分配日为2015年12月18日。
3、本理财产品按投资周期开放赎回,客户可以在一个投资周期的预约赎回期内提出赎回申请,兴业银行于赎回确认日确认客户赎回,该日为当期投资周期的投资周期终止日和收益支付日,返还客户赎回本金和当期投资周期理财收益(如有)。如果客户在一个投资周期的预期赎回期内未提出赎回申请,则该投资周期终止后,兴业银行在收益支付日分配当期投资周期理财收益(如有),客户的理财本金继续进入下一个投资周期进行理财运作。如客户需赎回本理财产品,只能选择全额赎回,并请在以下预约赎回期提出赎回申请。
特此公告。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