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由于证监会近期监管政策调整,导致相关理财产品投资标的无法继续正常运转,故相关投资标的将提前终止,根据产品说明书条款:“在理财产品存续期内,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出现重大变更或者其它突发事件和因素引起金融市场情况出现重大变化以及参加本理财产品的客户理财资金被有权机关扣划等其它原因,导致兴业银行认为本理财产品已经不适合继续实现投资目标的,或理财产品规模低于1亿的情况下,兴业银行有权宣布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兴业银行决定于2015年10月22日提前终止兴业银行“万利宝”2015年第4期非保本浮动收益开放式人民币理财产品6M-44006(天津高资产净值客户专属)。
具体要素如下表:
产品代码 | 产品名称 | 投资周期起始日 | 原投资周期到期日 | 原投资周期期限 | 提前终止日 | 提前终止兑付日 | 产品实际存续期限(天) | 客户实际年化净收益率 |
E3215192 | 兴业银行“万利宝”2015年第4期非保本浮动收益开放式人民币理财产品6M-44006 (天津高资产净值客户专属) | 2015- 6-11 |
2015- 12-25 |
197 | 2015- 10-22 |
2015- 10-23 |
133 | 5.80% |
本产品的客户本金和收益将于2015年10月23日返还至客户指定账户。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兴业银行的信赖与支持!敬请继续关注兴业银行“万利宝”系列理财产品。
兴业银行
2015-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