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银行乌鲁木齐分行积极组织开展“不规范经营”专项治理

近日,银监会下发了《关于整治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规范经营的通知》,决定在银行业系统全面开展“不规范经营”专项治理工作,切实纠正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发放贷款时附加不合理条件和收费管理不规范等问题。要求各金融机构严禁“以贷转存”、“存贷挂钩”、“以贷收费”、“浮利分费”、“借贷搭售”、“利率一浮到顶”和“向客户转嫁成本”等问题,按照“合规收费”、“以质定价”、“公开透明”、“减费让利”的原则,规范经营行为,防范政策风险。为迅速管理落实银监会关于整治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规范经营的要求,兴业银行乌鲁木齐分行立即行动,周密部署,按照外部监管及总行治理的要求,先后两次组织召开专项治理工作会议、拟定专项治理活动方案、建立健全举报投诉机制,同时,对专项治理工作也提出明确要求。一是进一步增强合规意识,自觉遵守“七不准”等禁止性规定,掌握本行服务收费政策和具体要求,规范经营行为。二是全面梳理规章制度,结合分行管理和经营特点,将“七不准”禁止性规定予以细化分解,具体落实到各项规章制度、业务管理的各个步骤,以及业务操作的各个环节中。三是进一步完善业务流程,加强管理。明确要求业务管理部门对收费类业务的统一管理,包括收费是否符合规定、是否按照协议约定提供实质性服务等,加强对经营机构的引导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