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优秀团队”荣誉花落兴业银行乌鲁木齐分行

近期,在中国银监会组织的全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评比活动中,兴业银行乌鲁木齐分行荣获“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优秀团队”称号,兴业银行是新疆唯一一家获此荣誉的银行。

这份荣誉诠释着该行在新常态下持续改进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促进大众创业,主动求新求变,创新服务小微企业可持续发展新局面的责任担当。

兴业银行乌鲁木齐分行根据总行下发的小微企业专业化经营管理体系改革要求,围绕“机制先行”和“业务拓展”两大核心要务,深入推进小微企业专业化改革,不断完善小微企业专属机制建设,构建了小微企业六项专属机制。

今年,该行结合辖内区域经济特色,以专属机制为基础,搭建集群式营销平台,以专业化市场管理方、供应链核心企业、行业协会及商会、园区管委会等为重点营销方向,以专营团队为口径,以专属产品为切入点,进行拓展营销,深挖合作。目前,该行已组建小微企业专营团队5支,服务范围覆盖了乌鲁木齐、昌吉、伊犁等地,并实行专职、专业化管理,明确规定小微企业专职客户经理不得办理非小微信用业务。截止今年10月末,兴业银行乌鲁木齐分行重点拓展的15个集群平台,集群业务共落地254户,落地金额15.77亿元,其中新增集群项下信用客户151户,新增贷款6.19亿元。

在完善小微企业专属机制建设的同时,兴业银行乌鲁木齐分行创新更具本行特色的小微企业专属产品。针对起步阶段和发展初期,具备较高成长性和发展潜力的创业型小微企业客户,提供信用免担保的“创业贷”;为抵押率可根据小微企业主的实际情况最高放大至100%的“易速贷”;为小微企业减轻到期还款压力,实现贷款资金的循环使用的“连连贷”;根据客户在该行结算账户中稳定结算量合理核定融资额度,提供的“交易贷”;根据约定的资金用途,实现贷款资金循环周转使用、自助支用、随借随还,不使用不收息,根据贷款实际投放天数按日计息的“自助循环贷”。

今年年初,兴业银行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和自治区科技创新大会精神,进一步加强科技和金融的结合,按照“科技厅组织推动,兴业银行独立评审,围绕重点领域,创新合作机制,执行市场化操作”的原则,共同扶持新疆地区科技企业的健康、快速成长。2月3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学技术厅与兴业银行乌鲁木齐分行签署了《科技补贴资金、金融信贷资金支持科技创新小企业合作框架协议》。根据合作框架协议内容,该行将围绕科技创新小微企业客户的融资需求,开展小微型科技企业金融服务创新,拓宽安排小微企业融资渠道,每年给予总额 3 亿元人民币的专项信贷规模,满足新兴产业发展需要。

同时,兴业银行乌鲁木齐分行与乌鲁木齐市科学技术局签署《推进科技金融工作的战略合作协议》,由市科技局筛选具有发展潜力、信用良好的科技型小微企业,以打包的方式定期向该行推荐,除此以外市科技局还根据企业获得该行的额度情况,为企业提供保证金。这对推动科技体制和金融创新起到了积级的作用。

今年9月16日至10月16日,兴业银行乌鲁木齐分行在全辖范围内通过多种渠道,组织开展了以“普助小微,惠及民生”为主题的“第四届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宣传月”活动。活动期间,各营业网点设立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咨询台,摆放相关服务产品展架、折页,各营业户外LED屏滚动播放相关宣传内容。利用该行公共微信号、报刊、网络等形式开展宣传工作,以扩大小微金融服务的影响力。9月末、10月初,携手自治区经信委、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在昌吉、伊犁各举办一场银企对接会,旨在让更多的小微企业主了解该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产品。

截至今年10月末,该行小微企业贷款余额为81.07亿元,较年初新增21.13亿元,增长35.25%;截至今年10月,当年累计发放小微企业贷款730户,累计发放贷款62.27亿元。今后,兴业银行乌鲁木齐分行将深入贯彻金融支持实体经济、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战略部署,凝智聚力,开拓进取,全力推进了我区小微企业业务快速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