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银行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永续债)业务

一、产品概念:

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永续债):是中期票据项下的无固定到期日的含权债券产品,明确了产品债权性质的法律属性。在国际上永续债券为混合债务工具的一种。该债券不规定到期期限,债权人不能要求清偿,但可按期取得利息的一种有价证券,可看作是一种权益融资的手段。

二、产品特点:

管理方式:在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注册有效期为2年,首期发行需要在注册通知书下达的2个月内完成,剩余额度可在2年有效期内发行。

可计入权益:永续债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可计入权益,发行金额全部计入资本公积,提高发行人自身权益水平,能够帮助发行人改善资产负债结构与财务指标且不摊薄股东权益。

发行规模:企业在申请注册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时,可按照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40%的要求独立核算可注册额度。

发行期限:在债券发行一段时间后(如3年、5年等),发行人拥有赎回权,若不行使赎回权,则债券将继续存续。

发行利率:以每5年末发行人拥有赎回权的产品设计为例,自第6个计息年度起,每5年重置一次票面利率。前5年利率=簿记建档、集中配售方式确定的票面利率=初始基准利率+初始利差;每5年重置利率=当期基准利率+初始利差+跃升利率(如:300BP)

利息支付:产品设计有利息递延支付条款,即可在每个利息支付日发行人可自行选择将当期利息及已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孽息推迟至下一个付息日支付。每笔递延利息在递延期间按当期票面利率累计计息。

三、适用范围:

该产品主要适用于电力、能源、交通运输、市政建设等“4万亿”重点投资行业中近几年资本支出较大、负债率较高、整体资质良好、有降负债率需求的央企及地方国有龙头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