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讲: 警惕非法集资, 认清套路免入“坑”
消保微课堂:警惕非法集资

 

近来,微主播接到客户咨询:朋友圈里有款理财产品利息很高,可以相信吗?

微主播对于这个问题的回答是“不”,小心!这类广告的背后很有可能是非法理财陷阱。今天,微主播就带大家认识四类常见非法集资套路,帮助大家守好“钱袋子”,谨防上当。

 

01 金融理财、投资等形式

 

以金融理财、投资等形式非法集资,是利用投资者不了解金融领域相关知识和规定,又希望从中获利的心理特征,成立一些金融类服务公司,未经国家相关部门批准,从事非法吸收资金的活动。

 

一、推荐理财型

 

以投资、咨询等中介公司名义向不特定公众推荐理财产品的形式非法吸收资金。  

 

二、销售私募基金型

 

不具有募集基金的真实内容,或者以真实私募基金为内容,非法向社会公众募集的方式吸收资金。

 

三、证券、债券型

 

不具有发行股票、债券的真实内容,以虚假转让股权、发行虚构债券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四、保险型

 

不具有销售保险的真实内容,以假冒保险公司、伪造保险单等方式吸收资金。  

 

五、投资入股型

 

个人或者企业为了募集资金,以投资入股的方式吸引投资者,从而达到向社会吸收资金的目的。

 

六、委托理财型

 

一些公司注册投资理财、投资咨询公司,以委托理财的方式向社会吸收资金。  

 

七、股权代持、众筹型

 

以投资、咨询等中介公司名义向不特定公众推荐理财产品的形式非法吸收资金。  

 

02 民间融资等形式

 

利用融资平台、小额贷款公司等在地方的影响力和规模,非法从事吸收资金的活动。

 

一、P2P网络借贷型

 

利用网络,以签订《借款合同》的形式,承诺支付高额利息,吸收资金的活动。

 

二、融资中介型

 

利用地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平台,超过经营范围,承诺支付高额利息,吸收资金的活动。

  

三、民间“会”、“社”

 

一些商会、商社的社会团体、组织,以自己的名声和影响力,承诺支付高额利息,吸收资金的活动。

 

03 商品销售、服务等形式

 

在商品销售、服务行业等领域非法集资,是以市场销售、服务等多种内容形式吸引消费者,承诺利息或返现,向公众吸收资金的形式。

 

一、养老服务型

 

一些企业以养老服务为内容,吸引老年人签订养老服务合同,承诺利息等方式吸收资金。  

 

二、房地产开发、房地产中介型

 

不具有房产销售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房产销售为主要目的,以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约定回购、销售房产份额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三、销售商品型

 

一些公司以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为主要目的,以商品回购、寄存代售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四、教育投资型

 

一些不具有教育机构资质的企业以教育项目投资为内容,承诺利息等方式吸收资金。  

 

五、修理、服务型

 

一些公司以居民服务、修理等内容,吸收资金,承诺利息等方式吸收资金。  

 

六、科学、技术研究型

 

以投资科学、技术研究为内容,承诺定期利息或回报等形式,向公众吸收资金。

   

七、公共设施建设管理型

 

以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建设管理业等为内容,承诺定期利息或回报等形式,向公众吸收资金。

 

04 农、林业等形式

 

涉农、林非法集资活动往往以响应国家农、林政策,以发展农业生产、推动农产品开发等名义,欺瞒群众、骗取资金。

 

一、农产品公司型

 

通过成立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等经营范围的公司,以绿色农产品投资为幌子而非法向公众吸收资金的活动。   

 

二、养殖型

 

代种植(养殖)、租种植(养殖)、联合种植(养殖)型。一些企业或个人以承包果园、养殖园等形式,以代种植(养殖)、租种植(养殖)、联合种植(养殖)为名义,向公众吸收资金。 

 

三、农业合作社型

 

一些合法或者非法成立的农村合作社,以吸收存款为目的,从事未经许可或者超过许可范围的吸收资金活动。

 

非法集资套路多 擦亮双眼看本质

 

一看其对外融资是否经过金融监管部门依法批准,是否具备向公众筹集资金的主体资格,而不能认为只要通过工商部门注册登记就可以对外融资。

 

二看其筹资的对象是社会公众还是少数特定对象,非法集资筹资对象为不特定的对象。

 

三看其是否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还包括实物或者其他形式。

 

四看其为了融资是否采取了发传单、打广告,或是通过手机短信、微信、互联网等渠道进行对外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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